陕西:每年安排1亿元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发布时间:2006-07-13     作者:   分享到:
陕西:每年安排1亿元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来源:水利部网站
从今年起,陕西省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群众自主投入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可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材料费等补助。
为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力争5年基本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陕南人均1亩、关中人均1.5亩、陕北人均2—3亩基本农田的建设目标,我÷陕西省从今年起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和人均基本农田未达标地区的基本农田建设。
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集雨水窖、机井、小土井、池塘和抽水站及小型灌区,根据建设的情况进行不同价位的补助;新修基本农田按照陕南、关中和陕北3个区域,每亩分别补助800元、400元和300元,改造提高的农田补助将减半进行。省级补助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分3次进行,即项目开工后,先支付补助资金的50%;项目进度完成70%再支付补助资金的30%;项目完工并通过省级验收后支付所剩余20%补助资金。
另据了解,今年陕西省夏季农建将新修基本农田28万亩,加工提高基本农田34.3万亩。对于农业人均基本农田未达到省政府规定数量的地方以新修基本农田为主,已达到的地方以改造提高和水利配套为主;其中新增基本农田要以新修高标准“四田”和水地为重点,改造提高基本农田要以旧式窄幅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和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及灌区土地平整等为重点。同时开展好节水灌溉、水保生态、小型水利工程、饮水安全等项目建设。 (陕西日报 记者 刘国英 通讯员 晓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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