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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要求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06-06-13     作者:   分享到:

 

水利部要求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本站讯 近日,水利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水建管[2006]211号,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切实贯彻水利部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如期完成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明确水管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进度,全国水管体制改革任务要在2007年底以前基本完成,中央直属工程、省直工程要率先完成,市、县所属工程,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进度要求,在2007年以前全面完成。

  为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通知对"两定"测算、 "两费"落实、管养分离和分流人员安置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还要求各地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各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通知还建立了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建立水管体制改革激励机制。水利部将在水利部网站及有关媒体定期通报各地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水利部还将进一步强化水管体制改革与中央水利基建投入挂钩的措施。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较好的,中央资金给予适当倾斜;对进展迟缓、水管体制改革质量不高的,在资金安排上将实行调控。通知要求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将水管体制改革与省级基建投资计划挂钩,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同步推进,以保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管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精神,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力争如期实现改革目标,完成改革的各项任务。

  
来源: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