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洛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招标实施方案已由陕西省水务集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陕污水发[2020]60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陕西省水务集团洛川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建设地点:延安市洛川县。
2.2工程规模:1、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包括一体化生物反应池设备间2座,污泥池1个,巴氏计量槽1座,变配电室及箱式变压器各1座,出水检测用房及门卫室1座;2、铺设厂外污水压力管道, 总长 4720m;桥西一体化提升泵站规模1000 m2/d,截流井2座。
2.3项目投资总额:18768300.00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洛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监理标段:洛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2.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3.1施工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超过2个(含2个),如有在建项目,需提供原建设单位同意意见书。
3.2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施工标段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监理标段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20年9月25日18时00分至2020年9月30日18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
8.1请申请人于2020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派代表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东大街5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和网上递交。
9.4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招标人:陕西省水务集团洛川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洛川县迎宾大道与解放路十字西南角
联系人:羽龙龙
电 话:1389218780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张晋 龙迪
电话:029-87449219
传真:029-87439493